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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强制执行一辈子

  • 耀世
  • 2023-03-23 03: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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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担保人无力偿还要如何处理 担保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可以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的方式处理,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人无力偿还要如何处理

担保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可以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的方式处理,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义务人依然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借款担保人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1、替别人担保,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担保人按担保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如果设立担保物权为借款人担保,以担保物价值为限承担责任,拍卖、变卖担保物后有剩余财产的归担保人所有,不足的由借款人承担。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2)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经仲裁或者诉讼后,仍然不能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3)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怎么办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放贷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怎么办

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财产的,可以中止执行,在发现有财产后,再请求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的责任:当债务人不能按时返还借款或到期没有还款能力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以保障债权人能收回借款,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担保人担保的方式不同,保证人责任不相同。一般保证责任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债权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下,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让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如果信渗陆是公司,是可以申请公司破产,从而来进行解决的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滑顷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从该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因此,在借款人逃跑之后,理所当然的都需要承担替借款人偿还债务的的义务。

债务人无力还钱,能否起诉担保人,让担保人承担债务,首先需要明确担保的方式及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喊亩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无论是何种担保,担保人都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保证责任,只不过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时,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后既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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